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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8 浏览次数: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线上申请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满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三、选拔办法:

1.留学基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0日-24日。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处审核。

3.国际处将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三、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于5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国际处(行政楼130)审核;电子版以“姓名+csc高水平联培博士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lin_yuqin@zaf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最后一次线上提交后自动生成,请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完成签名

《单位推荐意见表》

最后一次线上提交后自动生成

国内导师推荐信

复印件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复印件,请双面打印

学习计划(外文)

复印件,请双面打印

国外导师简历

复印件,请双面打印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复印件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四、具体信息请查询“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

联系人:国际处葛老师、林老师63740038(929803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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