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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
作者: 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现已发布《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项目的具体介绍、选派办法、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基金委官网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二、申请对象: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语言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四、选拔办法:

1.基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网上报名与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31日,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申请人分别于3月24日前(“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及5月25日前(“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需学院签字盖章)至国际处办公室(行政楼130)。

联系人:葛老师、林老师63740038(929803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