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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我校国家留学基金委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1年度第二批校内选派工作即将启动。结合第一批的录取结果,本次将选派26位师生国家公派前往乌克兰苏梅国立农业大学、乌克兰国立生命与环境科学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访学或留学。具体资助项目和名额如下: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

年度规模

留学时长

资助

浙江农林大学俄乌白国家公派留学国际合作项目

乌克兰、

俄罗斯

苏梅国立农业大学、

乌克兰国立生命与环境科学大学、

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

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

访问学者

5

12个月

奖学金、一次往返旅费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4

48个月

奖学金、一次往返旅费、学费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7

36个月

奖学金、一次往返旅费、学费

本科插班生

10

6个月

奖学金、一次往返旅费

为尽快做好我校本次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派对象及条件:

凡我校农林、环境资源类相关专业(如现代农学院、林生院、环资学院、园艺科学学院、食品与健康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动科·动医学院、经管学院等学院相关专业)师生均可报名。项目形式分为: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本科插班生。

人选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类别条件如下:

(1)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3)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4)本科插班生: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或专业排名前30%,成绩单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项目派出人员由学校统一进行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凡当年已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再次申请。

2.申请时间及安排

留学基金委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8日。请有意向的师生向所在学院(部)报名。各学院(部)请于2021年5月24日14点前组织完成学院(部)专家评审,按推荐顺序填写《学院(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及《学院(部)2021年俄乌白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3)。

国际处将根据学院(部)评审意见,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学校综合考评,择日公布校内选派人员名单。校内初选结果公示后,将统一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同时,国际处将统一协调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的事宜。

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将于11月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3.申请所需材料

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所需信息可参考附件4,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5,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4.外语水平要求

师生在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www.csc.edu.cn/article/1888)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如拟赴乌克兰留学,可选择英语为主要学习或工作语言,申请人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条件。

如拟赴俄罗斯留学,学习或工作语言一般为俄语,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俄语未达标者,派出前参加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后可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5.材料提交及填写说明

各学院(部)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各推荐人选的《学院(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

(2)各推荐人选的《教师出国(境)访学申请表》或《学生留学申请表》(附件4);

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学院(部)2021年俄乌白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3)

(2)学院(部)推荐人选的专家组评语汇总

材料说明

(1)《学院(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请学院(部)完成学院推荐排序、专家评审,并撰写专家组评语;

原件1份,复印件6份,若超过一面,请双面打/复印,每份意见表请控制于一张纸以内。

(2)《教师出国(境)访学申请表》、《学生留学申请表》:

需学院(部)审核盖章;

原件1份,复印件6份,若超过一面,请双面打/复印;

本科插班生及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每份请控制于两张纸以内,博士研究生及教师申请表每份请控制于三张纸以内。

(3)《学院(部)2021年俄乌白项目报名汇总表》

请学院(部)按学院推荐顺序排序;

请以“XX学院(部)2021年俄乌白项目报名汇总”为标题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zafu.edu.cn

(4)《学院(部)推荐人选的专家组评语汇总》

请学院汇总推荐人选《专家评审意见表》上的专家组评语,将所有候选人评语整理于一个word文档;

在同一封邮件中与《报名汇总表》一并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zafu.edu.cn。

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国际处。

联系人:葛老师、林老师

咨询电话:63740038/9298038

附件1: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

附件2:学院(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3:学院(部)2021年俄乌白项目报名汇总表

附件4:教师出国(境)访学、学生留学申请表

附件5: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按留学身份)

 2021ZAFU俄乌白选派附件.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