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通知,我校现开始推荐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孔子学院201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
一、推荐时间
2018年3月16日一3月28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7.根据1:2推荐比例,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东湖校区行政楼124)。
2.学院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落款是“浙江农林大学”,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国际处。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2018年4月21、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出国教师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期限
教师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学年,教师延聘将根据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咨询
拟报名教师须经所在学院(部)和学校同意,申请表、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请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材料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东湖校区行政楼124)。
联系人:苏晓蓉
联系电话:63740038(929803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