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外厅函[2017]8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对于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教育部亦将其列入2017年工作要点。为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全面覆盖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结合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指引(试行)》,2017年3月15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及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5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
联系人:杨红荣
联系电话:63743936(内线9295936)
电子邮箱:international@zaf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17]8号)
2.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
3.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