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7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项目申请应基于双方合作院校优势或特色学
科,选派有针对性,项目配套管理完善。
2.对结合国家战略、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
教改实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项目,以及对免学费或国内学校提供学费资助、学分互认、有详细学习计划的课程学习类项目优先支持。
3.对高收费项目、协议尚无学生派出的项目、计划不
详实的一般性毕业设计或实习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专家评审时将从严掌握。
4.双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内容应详实、合理、可行,需包
含本科生交流具体内容、学习计划、选派专业及外方合作单位学费收取标准等。对学院签订的协议或过期协议或协议为框架性且双方无合作基础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5.项目申请书应明确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
国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举措。
6.我省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后,于2017年2月公布新获批资助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学院于2016年11月28日前要求将新项目申请
书、项目合作协议和其他辅助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行政楼125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协助做好项目申请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1-63743936(9288888)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申请书模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1月25日